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 甘肅省紀委監委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提出“八個嚴禁”要求 |
來源:甘肅紀檢監察網 發布日期:2021-10-21 11:55:59 瀏覽次數: |
甘肅省紀委監委20日晚下發通知,要求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,并對全省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提出“八個嚴禁”紀律要求。 通知要求,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,以嚴明紀律和過硬作風保障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,確保打贏疫情防控戰。 通知對全省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提出“八個嚴禁”紀律要求: 一是嚴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執行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做選擇、搞變通、打折扣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陽奉陰違、自行其是; 二是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臨陣退縮、推諉扯皮,敷衍塞責、消極應付,玩忽職守、失職瀆職,不擔當不作為、慢作為假作為,以及增加基層負擔、搞“填表抗疫”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; 三是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虛作假,瞞報、謊報、漏報、遲報、錯報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; 四是嚴禁貪污、挪用、截留、擠占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,以及在調配使用過程中虛報冒領、優親厚友、揮霍浪費等行為; 五是嚴禁從事、參與哄搶疫情防控物資,以及利用職務之便或職務影響囤積居奇、哄抬物價,謀取私利、借機斂財,擾亂市場秩序,干擾正常經營等行為; 六是嚴禁耍特權、搞特殊、使性子,不配合防疫檢測、排查、登記,不執行隔離規定,不如實報告有關事項,隱瞞個人及家屬旅居史、接觸史等涉及疫情相關情況,或為親屬等利害關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幫助,以及以任何形式、任何借口妨礙、干擾、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; 七是嚴禁編造、傳播、散布虛假疫情信息或發表有關疫情不當言論,以及擅自發布、傳播、泄露非公開發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資料; 八是嚴禁在疫情防控期間違規組織或參加各類聚餐、聚會等聚集性活動; 通知強調,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扛起疫情防控主體責任,確保令行禁止、政令暢通。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發揮模范帶頭作用,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規定,自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,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、促進完善發展作用,加強政治監督,嚴肅執紀執法,對頂風違紀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依規依紀依法從速從嚴從重查處,對違反“八個嚴禁”的一律先免職再查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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